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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天津建设

时间:2013-10-29 [ ] 浏览次数:

散襄军:大力繁荣法学研究       推进法治天津建设   
的十八大描绘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要部署。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勾画了更加清晰的奋斗愿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为新时期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做好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天津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大力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方向,努力开创法学理论研究新境界
  法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新时期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必须从世情、国情的深刻变化中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前所未有,迫切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支撑,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中,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始终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聚焦点、着力点、落脚点,确保法学理论研究各项工作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根本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新时期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必须从历史与现实的比较中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比较观,拓宽研究视野,善于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以宽广的世界眼光、开放的战略思维,在比较中鉴别优劣、在鉴别中明白得失,更加自觉地把法学理论研究置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中来思考,更加自觉地遵循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个内在要求,更加自觉地坚持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积极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贡献聪明才智,切实担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历史重任。
  新时期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必须着眼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运用,着眼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积极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努力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积极探索发挥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不断开创法学理论研究新境界,使法学理论研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建树。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创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新局面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对法治建设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参谋助手,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中,要自觉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穿始终,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长期实践取得的根本成就,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深刻领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体体现在推动  法学理论研究各项工作中,增强前瞻性、强化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不断开创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一是坚持推进研究与把握大局的统一。法学理论研究,只有坚持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才能使法学理论研究导向正确、思想深刻、务实管用,才能真正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天津建设同步跟进,做到法治天津建设实践推进到哪里,法学理论研究就延伸到哪里,密切关注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趋势,解放思想、拼搏进取,积极开拓新的法学理论研究领域。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颁布的《法治天津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紧紧围绕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确定具有宏观指导意义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法研工作发展目标,建立完善推动激励机制,切实把法学理论研究活跃起来,不断推出有价值、高质量、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天津科学发展,服务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新的实践。
  二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人类法治发展史表明,没有科学的法学理论,就不可能有伟大的法治实践。实践是基础、是源泉,理论是升华、是结晶,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推动法学理论研究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法学理论研究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把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注意总结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在法治天津建设实践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在深入研讨中深化对规律性的认识,提出法学理论研究的真知灼见。要切实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紧紧抓住法治建设实践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运用辩证思维、逻辑思维、系统思维,弄清问题实质,找准产生根源,预见变化趋势,使形成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充分考虑到全局与局部的配套、治本与治标的结合、渐进与突破的互促,使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再上新水平。
  三是坚持专业研究与社会参与的统一。充分发挥法学会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团结凝聚、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者在法学理论研究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理论专长,积极搭建有利于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实践的对接平台,整合各方面研究资源,搞好法学研究会与高等院校、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加强与经济、政治、科技、文化、新闻和社会各界配合,努力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法学理论研究中来,形成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加快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努力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创新求实不断深化
  法学理论研究的价值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紧密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天津实际,牢牢抓住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组织开展深度研究,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创新、促进法治天津建设实践创新。
  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深度研究。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研究,组织开展对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布局科学化、产业发展聚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竞争高端化的研究。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把天津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的研究。加强对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研究。深入开展统筹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各区县联动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法律研究,加强对改革财税体制、建立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法律制度的研究,加强对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保障金融安全的法律制度的研究,使法学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要紧紧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深度研究。加强对地方立法的研究,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推动科学民主立法。加强对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研究,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加强对大部制改革、机构编制和行政诉讼程序法制化的研究,加强对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的研究,推动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为建设法治政府献计出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贡献力量。
  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深度研究。加强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研究,推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围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研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要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深度研究。加强对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研究;加强对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研究;加强对审判机关内部实行审判监督、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的研究,加强对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要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天津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深度研究。加强对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治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和法律制度的研究,加强对依靠法律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制度的研究,使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真正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天津建设、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有力支撑。
  
四、坚持注重培养提高素质,努力造就一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天津,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要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必须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
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是法学法律工作者经受各种考验,履行神圣职责使命的精神支柱。要更加重视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政治坚定性,始终做到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不移,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法律、履行使命的思想基础。
  要切实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坚持以提升引领法学研究和服务大局能力为主线,以健全和强化组织体系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为动力,进一步加大法学会和会员队伍建设力度。市法学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把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努力做到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切实把法学会建设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理论专长,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他们在参与法治天津建设实践中得到培养锻炼,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学贯中西的法学理论工作者队伍。
  要切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市法学会要坚持高标准、创一流的建设发展目标,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升能力的一系列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和强化管理和服务。健全人才评价发现和激励机制,使优秀法学法律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建立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定期组织“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研究成果评选活动”,促进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加快推进“天津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和“法学文库”建设,深化“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努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法学理论领军人物,形成一批在社会有广泛影响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会建设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是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坚持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支持法学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法学会要切实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统筹社会各方面力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谱写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加快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贡献力量。(本文作者系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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