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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决定: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时间:2013-11-18 [ ] 浏览次数:

三中全会决定: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中新网11月15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全文播发
   《决定》于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共分十六项60条。《决定》中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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