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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法院发2013行政审判白皮书 民告官案官败诉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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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法院发2013行政审判白皮书 民告官案官败诉成常态
时间:2014-09-02 07:35:00作者:周斌新闻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8月中下旬以来,北京、浙江、山东等地高级法院,广东深圳、山西太原等地中级法院,相继发布上一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民告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各地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是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社会了解和监督行政审判工作。”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9月1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行政诉讼法正在修改,行政审判白皮书密集发布,有助于立法吸收司法实践经验,更好地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多地民告官案大幅上升
  多地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显示,不少地方去年行政诉讼大幅增长。广东省深圳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1973件,同比增长44.9%;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受理一二审行政诉讼546件,同比上升35.6%。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涵盖工商、税务、教育、公安、社会保障等几乎所有行政管理领域。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诉讼面临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最突出的便是立案难。
  “行政案件数量上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民权利保障意识日益增强、行政诉讼救济渠道畅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在存说,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公众运用法制手段,寻求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公共事务参与度越来越高,促使行政诉讼受理范围逐步扩展,涉及领域日益广泛。
  余凌云表示,行政诉讼案件上升,除群众维权意识提升之外,也与政府观念改变有关。以前,政府不愿当被告,认为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干预立案。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逐渐认识到,坐上被告席不等于错了,而且有助于问题依法解决。
  “不敏感的案件,行政干预少了,受理通道较为畅通。”余凌云表示,敏感案件如征地拆迁等,地方行政干预依然较大,立案难依然存在,行政诉讼有待于通过修法进一步扩大受案范围,如将村委会、居委会在公共管理中履职产生的纠纷纳入诉讼。处理好这两个问题,预计行政诉讼案将进一步大幅增长。
  民告官案官败诉成常态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五里村村民韩某要求观海卫镇政府公开该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信息。但直到当年5月韩某起诉时,镇政府仍未作出书面答复。法院判令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答复。
  很多人印象中,民告官赢的几率极小。而各地白皮书显示,行政机关败诉已渐成常态。
  浙江去年行政机关一审被判败诉案319件,败诉率8.8%,低于2012年的10.29%;深圳去年生效行政案件中,直接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171件,同比增长96.6%,败诉率8.5%,小幅上扬。
  “违法违规、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严格履行、怠于履行职责的,北京法院坚持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无效或者变更以及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吴在存表示,近年来北京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比例保持在10%以上,2013年达到12.1%。
  记者梳理发现,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集中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公安等领域,败诉率较高的行政行为主要为行政不作为,基层政府为败诉重灾区。
  余凌云指出,行政不作为中,职责明确而不作为的越来越少,涉及多头部门、相互推诿的不作为正在增加,应当引起政府部门重视。
  建议明确行诉调解地位
  2013年,全国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8.62%。多地白皮书提出,行政机关败诉率低位运转,调解功不可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叶赞平介绍说,2013年,山东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8023件,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11988件,撤诉率为66.5%,较好地实现了定纷止争和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
  北京去年近三分之一行政案件通过协调和解妥善解决。“特别是有些矛盾尖锐、涉诉信访多年的复杂行政纠纷,在行政机关的主动配合及协调和解下得以妥善化解。”吴在存举例说,在一起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复议决定案件中,法院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及有关方面多次协调,最终在法律框架内促成双方达成安置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效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白皮书显示,和解撤诉情形多元:原告主动接受具体行政行为的446宗,行政机关主动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241宗,行政机关虽未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但通过组织原告与案件第三人协调让原告得到额外补偿的250宗。
  余凌云告诉记者,我国1990年实施的行政诉讼法不允许进行调解,但从该法实施至今,各地法院都在以协调为名,行调解之实。
  “法院调解行政诉讼,可能出现违规调解迫使群众放弃一些权利,行政机关为‘平安’出卖公权力等问题。”余凌云说,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调解总体而言利大于弊,建议行政诉讼立法明确调解的地位。
  一把手出庭促依法行政
  民告官而不见官现象曾长期存在,饱受诟病。各地白皮书显示,这一局面正在改观。北京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呈明显上升态势,平谷区超60%;深圳中院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2013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从2012年的11件上升到18件。
  在余凌云看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能够促使其改变观念,改进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出庭应诉,地方政府可考虑将此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地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出司法建议。浙江法院平均每审结10起行政案件就发出1份司法建议,反馈率达到70%。针对刘某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属机动大队行政处罚案中暴露出的行政处罚文书疏漏,深圳中院发出司法建议,交警支队据此审核修改了纸质法律文书模板中58处不严谨、不全面之处。
  各地白皮书还对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建议,包括: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执法,化解矛盾;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基层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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