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无锡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4-12 [ ] 浏览次数:

  
各研究会、各联络组、行政法学研究基地: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无锡市人民政府奖。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现正式启动,请对照相关要求,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研究成果获奖。

  

                                                                      无锡市法学会

                                                                      2018年4月10日

  

 

  

无锡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 2018 年 4月20日至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

   1.本市作者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出版社或市级(含市级学会)及市级以上内部刊物(需有内部准印证)出版、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社科普及读物、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县(市)、区以上党政机关及无锡市各部委办局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2.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著作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成果。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须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5.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申报参评,也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算。

  6.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7.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8.普及读物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不予申报参评。

  11.已获市、厅级以上政府奖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三、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同时,对我市入围的优秀成果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第十五届社科优秀成果评选。

  四、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按学科分类:①哲学、法学:包括哲学、伦理学、美学、逻缉学、宗教学,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法学等。②经济学:包括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际经济、经济管理、统计学、经济史等。③社会学、管理学:包括社会学、行政管理学、新闻学、人类学、人口学、人才学、民族学、民俗学、图书馆学、文献学、档案学等。④教育学、文化学:包括综合教育、高教、普教、幼教、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管理、心理学、体育学、语言学、修辞学、文艺学等。⑤历史学:包括中国史、考古史、博物馆学、地方志、年鉴、世界史等。⑥决策咨询成果:包括内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⑦社科普及类成果:包括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人文社科知识传播等普及读物。

  所有翻译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所在学组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五、申报办法

  1.社科评奖采用全省统一的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地址为:http://61.155.238.20/sk/web_root/cities.html申报人也可通过“江苏社科网”点击进入“各市社科评奖网上申报平台”,或通过“无锡社科网”点击相应专栏进入。无锡地区登录密码为E4465BFE。请按提示逐项准确、完整填写。在网上申报时,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申报表》,请申报者自行保存,并将电子《申报表》发送到市社科评奖办(邮箱地址:skpjb2018@163.com。也可将拷盘与报送材料一起送达)。并自行打印出纸质稿(加盖单位印章)。

  2.申报人须提交《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二份和成果二份(其中一份为报刊等发表的原件,另一份为复印件,如是著作需提供二份原件,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份)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二份。

  3.报送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4.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无锡市社科联(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7号楼5楼),请于5月2日至21日期间,将申报成果报送至市社科联515办公室(工作日9:00至17:00),咨询联系电话:81827962、81827342。

  5.市评奖委员会的委托申报点为市各社科学会,各市(县)、区党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科研处和在锡高校社科处(科研处),委托申报点接受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市各有关部门、驻锡单位也可到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申报。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 责编:无锡市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