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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法学会2020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时间:2020-05-09 [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法学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就2020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无锡建设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着眼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攻关,力求取得重要应用价值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精品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是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会员。

  (二)课题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以外的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三、课题类型及资助标准

  (一)无锡市法学会2020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二)申报课题题目应从本公告所附《课题指南》中选定,也可以自选题目,经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三)资助经费标准:对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资助8000元,一般课题资助4000元。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不少于8千字的研究报告,资助款项在课题立项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

  四、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课题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课题,否则申报无效。

  (三)课题研究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对承担的课题负责。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含主持人)应不少于3人。

  (四)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五)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市级或市级以上相同研究内容课题的,不得申报。

  (六)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七)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

  五、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请人按照本《公告》、《2020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2020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请登录无锡市法学会网站下载)。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申请书》使用word软件录入后,采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寄市法学会。

  六、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5月29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寄送

  请将《申请书》寄送至无锡市法学会,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9号楼715室,邮编:214131。联系人:小胡,电话:0510-81821052。

 

附件:

1.2020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2020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无锡市法学会

                                                                           2020年5月7日

1.2020年度无锡市法学会研究课题指南.doc

2.2020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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