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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巡百讲”---《民法典背景下街道办事处及居民委员会的物业行政管理职责》之旺庄街道站

时间:2020-11-12 [ ] 浏览次数:

  由无锡市法学会行政法律研究基地举办的“百巡百讲”---《民法典背景下街道办事处及居民委员会的物业行政管理职责》,今天下午走进新吴区旺庄街道办事处,旺庄街道相关部门及所属社区的社区干部60余人参加讲座。讲座由旺庄街道司法所长张露莛主持。讲座前,鲍波律师还向旺庄街道赠送《物业管理行政指导汇编》。

  

  

  本次专题讲座由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鲍波律师担任主讲,鲍律师就《民法典》第277条“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围绕《民法典》明年1月1日实施后,街道办事处及居民委员会在物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如何依法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的法定职责,结合具体案例和自己工作经验,作了详细的讲解。

  

  

  今天的讲座是“百巡百讲”的第十场。举行巡讲的目的旨在提高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使其尽快与《民法典》背景下的物业行政管理新的要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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