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专题讲座
时间:2021-04-19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能力建设,4月17日,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专题讲座,讲座由市律师协会承办,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协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徐盛希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任素贤应邀作《从司法实践看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以一审为中心》专题辅导报告,从“价值衡平与要素选择”、“技巧运用与实战演练”、“复杂思考与批判思维”三个方面,围绕刑事审判各程序的并案审理、证据裁判原则、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处理、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等内容,带领大家学习了增加、修改的司法解释条文,分析了司法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将给刑事司法实务带来的影响变化。任素贤院长的授课思路清晰,观点鲜明,既有理论解读,又讲实践运用,为司法办案提供了明晰、翔实、可操作的指导,为实务工作者更好地掌握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提升刑事业务能力给予了极大的帮助。
徐盛希强调
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正在开展的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及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来一次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政法队伍;同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对司法解释法理精神、法条规定和法律适用的理解把握,及时更新执法理念,着力提升业务素质,不断优化办案方式,切实落实、有效运用司法解释各项规定,确保《刑事诉讼法》得到准确实施,坚持在刑事诉讼各环节严格依法办案,正确履行职责,确保案件质量,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讲座在市律师协会设分会场,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300余人参加讲座。
来源: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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