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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时间:2025-03-26 [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法学会就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进行招标,择优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立项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及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学理论研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政法工作部署,聚焦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并重,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贡献更多的法治力量。

  二、课题类型及资助标准

  无锡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

  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应从本公告所附《课题指南》相应类型的题目中选定;自选课题可参考《课题指南》,也可自拟题目申报,所有申报的课题经市法学会评审,择优立项。前期提出选题建议被列入《课题指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对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按类型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标准:重点课题8000元;一般课题4000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被评为优秀课题的给予适当奖励。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不少于8千字的研究报告;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不少于6千字的研究报告,资助款项在课题结项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下同)负责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含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课题组成员须是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会员。

  (二)课题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以外的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三)课题成果形式可以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论文、专著等,应同时提交成果摘要(2000字左右)。

  四、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课题申请人申报省法学会课题项目的,可同时申报市法学会课题项目。

  (三)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其他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多个课题组。

  (四)已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申报课题。

  (五)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

  五、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请人按照本《公告》《2025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2025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书》制作成电子版PDF,发送至市法学会邮箱wxfxh2009@163.com。

  六、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4月1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市法学会联系人:杨馥瑞,联系电话:0510-81827803,17826101942。

 

      附件1:无锡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2:2025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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